浦城县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生态补偿金规范管理
21.01.2015 02:3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月20日讯(陈金英 徐荣华)近日,浦城县林业局、财政局联合文发,在全县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规范管理。这是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又一次实例。
前段时间,浦城县检察院在办理村干部杨某、曹某涉嫌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一案中,发现部分行政村对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存在管理混乱、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补偿金被套取、冒领、挪用等问题。于是,浦城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要求规范管理生态补偿金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很快就联合县财政局发出《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规范管理。
相关部门分组对全县有关行政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收支及生态林管护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联合大检查,检查报告同时报送县监察局和检察院备查。明确规定村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均由行政村开具收款收据向林业部门领取;补偿金支出应制订具体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进行公示后报当地林业站备案。规定对个人所有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部门直接拨入林权所有者个人存折。同时要求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管理和监督,不断促进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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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5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