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6.01.2016 16:5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次整治行动至2016年3月31日,重点整治经营(零售)点是否属于“两关闭”( 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执行“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过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按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组织一次摸底排查,掌握有关零售经营点的基本情况。同时,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对无证经营的零售点,要没收其非法经营产品,关闭非法经营场所,并对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长汀县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01.2016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