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建立四项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

27.05.2014  11:29

      一是建立帮教前置制度。将安置帮教工作前置延伸至大墙内,每年县综治办、县团委、关工委、教育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到县看守所对短期服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亲情帮教活动,实现监所教育改造与社会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同时每周借助司法部、省司法厅信息平台核查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准确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做好刑释解教认员无缝衔接前期准备。

      二是建立帮教提高制度。目前,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设有222个帮教安置组织,1556个帮教小组,设立2个安置帮教基地,并与1家企业建立挂靠联系,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靠的刑释教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就业,先后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信息250多条,成功介绍就业12人次;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释解人员,积极协调将其纳入低保范围予以保障,先后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低保10名、“五保户”救助对象2名,帮助联系养老院安置1名。

      三是建立帮教回访制度。帮教小组成员每月与刑释解教人员见面谈心或电话回访1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四是建立帮教分类制度。实行“一帮一”、“三帮一”、“多帮一”分类管理帮教,做到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两列管”;坚持派出所、司法所每半个月核对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接收登记,信息及时核对、通报,确保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帮教管控视线,全县现有1556名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上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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