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对占公房和违规领取住房工龄补贴开展专项治理

28.11.2014  20:42

  多占房,要清退;多领补,吐出来!

  闽侯县对占公房和违规领取住房工龄补贴开展专项治理

  东南网11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25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已入住限价房多年还占单位公房和违规领取住房工龄补贴等问题,闽侯县通报了专项治理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清退侵占公有住房25套,清退违规领取住房工龄补贴计93万多元,共有159名干部职工主动清退侵占的公有住房和违规领取的住房工龄补贴。

  当地群众高兴地说,政府这回“动真格”了,多年顽疾终于得到了治理。

  “清退工作难度很大。”闽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充对记者说,一方面,清退对象中不少是领导干部、退休老同志,“得罪人”的工作不好做;另一方面,多年来,不少公职人员辗转多个单位,是否多占房、多领补,档案难查,工作量大。

  “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社会公正公平,再难我们也要做下去。”李充说。在县纪委的牵头下,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自查自纠、公开举报电话、逐户核查、单位抽查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人员较多的单位,则采取包片领导负责制,由局负责人牵头,每人负责一个片区,争取一户不落地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自今年7月开始,截至目前,已发现对象基本完成清退工作。

  联合执法是提高清退工作效率的秘诀之一。在清退过程中,部分被清退对象对政策有争议。如某事业单位四十多名职工联名给相关部门写信,认为其现住房是“自建房”,不属于“集资建房”。按照政策,前者可以领取住房工龄补贴,后者则不能领取,已领取者必须退还。同时,这些职工还出示了印有“自有住房”的房产证。闽侯县住建局收到来信后,很快从县国土局了解到其土地性质是国家划拨地,不符合“自建房”的要求。为了慎重起见,县住建局又到福州市房管局申请调阅了相关建房信息,发现该信息显示为“集资建房”。“综合多个部门提供的资料,我们认定这些住房属于‘集资建房’,并耐心地向职工们解释了自有住房和自建住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后来,职工们也表示认可。”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白善新说。

  “有争议并不可怕,关键是整个过程要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李充说,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4个月中,每个阶段的核查情况都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他还透露,下一步,一旦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问责。

  为“刮骨疗伤”的勇气点赞

  □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多年来,多占房、多占补,业已成为部分国家公职人员“灰色收入”的组成部分,也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不公现象之一。

  这种现象之所以难治理,一方面是因为涉及的大多是领导干部,得罪人的事情不好做;另一方面,一些执法监督人员也是既得利益者,“割自己的肉”痛感强烈,自然不愿主动挥刀。

  此次闽侯县“动真格”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当地政府“刮骨疗伤”、挖去腐败烂疮的勇气,这不仅有利于政府树立公信力,也有利于社会公平的营造,值得点赞。

  当然,任何清理都只是事后补救。要杜绝多占房、多占补等类似现象,我们任重道远,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源头上做起,包括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接受监督、事后惩戒等,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