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委书记肯定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8.03.2015  00:31

 
    福建检察网3月27日讯(邓高彬 许伟) “检察院提供的报告,内容翔实、分析透彻,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县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有着借鉴、指导作用。请相关部门在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工作中注意吸收这些好的建议。”这是建宁县委书记郑剑波近日在审阅了县检察院呈报的《2014年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后所作的肯定批示。
    据悉,该院在贯彻落实“打防结合、惩防并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依托五个转变,注重预防实效,大力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有效提升检察机关预防实效。
    变“”为“”,该院实现了由预防部门、少数人抓预防到各层次、各部门主动两手抓的转变,实现了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
    变“”为“”,该院实现了可抓可不抓到预防是职能所在非抓不可,必须采取硬措施变为硬任务的转变;
    变“”为“”,该院实现了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到用活生生的人和事,以案释法,说实话,求实效的转变;
    变“”为“”,该院实现了由零打碎敲、被动应付、各自为战到纳入全院一盘棋的整体格局的转变;
    变“”为“”,该院实现了由案后预防到侦防一体化的转变。通过五个转变的实现,使全县的预防工作逐步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格局。
    据了解,随着多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开工,为杜绝相关工程项目引发职务犯罪,该院坚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的工作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该院积极派出干警参与各类工程的招投标,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察,积极组织铁路建设办公室、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拆迁办公室等与重点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法律知识讲座和廉政警示教育的方式,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自身法律意识,该院还充分利用检察巡回服务的机会,深入建设工程所在的乡村,以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活动、设置大型宣传栏,张贴、分发、宣传政府在拆迁工作中“公平、公开、公正”的具体作法和相关的监督协调机制,消除群众顾虑,提高村民敢于与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