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妇联“三个三”深化妇女维权工作

25.12.2014  17:34
      今年来,明溪县妇联结合工作实际,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通过建立“三支队伍”、坚持“三个面向”、注重“三个结合”,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建立“三支队伍”,确保妇女维权工作有力度。专职妇联干部队伍,全县9个乡(镇)妇联主席,96个村(居)妇代会主任、480个信访代理信息员都成为普法宣传骨干。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招募120名维权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小区、楼栋开展妇女维权普法宣传。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县共聘请了由律师、法官、司法助理员和社区干部组成的27名人民调解员队伍服务于9个乡镇。

 

二是坚持“三个面向”,拓展妇女维权工作有广度。面向女性,以争做“四自”新时期女性为宣传内容,通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开展家庭和睦公益大讲堂等形式,引导妇女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切实保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面向家庭,注重发挥乡镇妇联、村居妇代会、巾帼志愿者队伍等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温暖、家庭幸福”,“家庭拒绝邪教”、反家暴、“平安家庭”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分发宣传资料和倡议书到千家万户,确保妇女维权知识不“漏户”、不“漏人”。面向社会,充分利用“三八”妇女维权月、国际家庭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联合县司法局、法院、综治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三个结合”,助推妇女维权工作有深度。与家庭工作相结合,以“最美家庭”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妇女做好慈母、贤妻、孝女(媳)、善邻,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立足家庭,开展了一系列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文明进步的活动。与信访工作相结合,通过推行信访代理/协理制与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妇女维权站、“12338”维权热线、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维权阵地作用,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对于典型、重大来信来访,县妇联领导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协同相关单位联合调处,着力化解矛盾,今年来共调处来访案件31件,调处成功率达100%。与关爱帮扶相结合,今年争取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留守儿童关爱项目4万元,帮助两所中小学完善“留守儿童亲情室”建设;争取“两癌”救助资金1.8万元,对6名“两癌”患者进行了救助;筹集“春蕾助学”资金2.68万元,帮助41名贫困女生圆了升学梦;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真心实意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累计走访妇女群众4323人(次),建立民情台账1096条,结对帮扶妇女、儿童9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