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南靖县大幅提高革命“五老”遗偶生活补助标准

01.04.2015  08:21

  为进一步保障革命“五老”遗偶的生活,让老人安享晚年。漳州市南靖县自2015年1月份起,革命“五老”遗偶生活补助标准从80元/人.月提高到450元/人.月。该县现有“五老”遗偶78人,年增发补助金34.632万元。

  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南靖县“五老”遗偶生活补助标准经历三次提高:2002年30元/人.月;2009年1月提高到80元/人.月;2014年,县老区办积极向县政府提出提高革命“五老”遗偶生活补助标准,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召开政府常务会予以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起提高“五老”遗偶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50元,为历次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幅度最大。(厅老区事务协调处 漳州老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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