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多措施”推进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

12.05.2016  02:57

摸清底数。下发《关于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户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根据相关标准,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对象全部上报,为实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打好基础。

结对扶贫。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安排县直机关、乡镇在职党员成立帮扶工作组,因地制宜,出主意、想办法,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户制订精准脱贫计划13个。

制定规划。强化智力扶贫,按照“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要求,结合“阳光培训”工程等,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贫困农户开展培训服务。

合作带动。优先照顾少数民族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组织,带动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