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新增6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26.11.2015  02:50

      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联合表彰第五批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决定授予福州市、漳平市为“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闽侯县、宁化县、清流县、平和县为“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截至目前,已授予5批共31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