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东南网8月25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记者今日获悉,省发改委日前集中批复了泉州市安溪县、德化县,漳州市诏安县,宁德市漳浦县四个县“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报告暨初步设计)”。根据批复,四个县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均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000万元,其余由各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安溪县:
建设地点为虎邱镇、感德镇;工期按12个月控制。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926万元、林草措施投资198万元,其他投资和基本预备费126万元。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52亩,其中:水平梯田686亩、反坡梯田4246亩、石埂梯田120亩,蓄水池100口,排水沟19.79公里,道路工程18.71公里,地埂植物415亩,种树24935株。
德化县:
建设地点为盖德镇、三班镇、龙浔镇;工期按9个月控制。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095万元、林草措施投资32万元,其他投资和基本预备费133万元。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23亩,其中反坡梯田2988亩,水平梯田1732亩,石埂梯田603亩,蓄水池99口,排水沟23.48公里,道路工程28.54公里,种树6690株,地埂植物272亩。
漳浦县:
建设地点为马坪镇;工期8个月。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088万元、林草措施投资32万元,其他投资和基本预备费130万元。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65亩,其中:水平梯田4260亩、反坡梯田720亩、石埂梯田85亩,蓄水池96口,排水沟15.25公里,道路工程13.03公里,地埂植物19.26亩,种树4058株。
诏安县:
建设地点为红星乡、建设乡;工期按9个月控制;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959万元、林草措施投资171万元,其他投资和基本预备费120万元。
综合治理措施面积5202亩,其中:土埂水平梯田4999亩,石埂水平梯田203亩,蓄水池29口,田间道路9.39公里,机耕路5.07公里,排水沟14.81公里,旧水渠整修0.34公里,种植行道树320株,地埂植物52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