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坚持三原则规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03.05.2017  23:3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华安县安监局坚持三项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一是 坚持执法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让参与的当事人、相关人和人民群众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以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 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把履行职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每一个行政过程、每一次执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华安县安监局郑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