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四坚持”着力打造廉洁高效民政

09.03.2016  10:33

  松溪县民政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四坚持”办法,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效民政、廉洁民政,努力树立民政部门“执政为民、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新形象。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加强队伍建设。县民政局定期组织民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并以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警钟长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QQ群、短信平台等途径,发送温馨提醒短信。教育、引导、督促每名民政干部切实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拒腐蚀永不沾。

  二是坚持完善机制,确保程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办事程序,用制度严格约束民政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等涉及资金发放的重点工作股室,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加强核查和监督管理,建立落实责任到人,相互监督的廉政体系,力促政风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跟踪问责,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长效跟踪解决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街道)救灾款物、低保金、优待金等民政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保障民生资金安全发放到户。严厉查处“人情保”、“关系保”等错保、漏保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因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而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不落实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坚持强化管理,深化机关效能。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工作严格实行统一安排,并按规定控制标准和参陪人数,有效地遏制铺张浪费现象。所需办公用品由科室先请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集中统一招标购置。局纪检组每周对全局各科室上下班工作纪律情况实行随机抽查,并适时将抽查结果定期予以公布。(松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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