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四个规范”抓好“规范年”创建活动

28.06.2016  23:10

一是抓好活动规范。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宗教界进一步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是抓好管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组织、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外事接待等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事件防范报告制度等。

三是抓好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宗教活动场所三级部门管理机制,细化管理职责。 

四是抓好行为规范。继续加强对宗教团体班子成员、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指导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