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司法局“四项”机制推进人民调解

03.05.2016  11:55

      近年来,永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永春、平安永春”创建目标,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服务意识,坚持机制创新、重心下移、精准发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四项”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主动与县综治、公安、检察院、法院、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在重点行业领域、矛盾多发领域建立15个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无缝衔接的“三调联动”多元化化解机制。

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评内容,健全和落实县、乡镇两级十个矛盾纠纷排处保障机制,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推行定期分组巡回排查、激励考评工作制度,强化指导县“重点工程调解小组”参与调处高速公路建设、轻工基地、桃源北路二期、温泉小区、碧桂园等重点工程引发的各类纠纷400多件,为我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创建调解案件奖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明确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对调解员案件实行分类考核“以案定筹”,该文件被泉州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范围转发。 四、强化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充实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积极培育个人调解品牌,依托企事业单位、派出所等设立26个人民调解工作小组或工作室,运用“互联网+”思维,大力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康乃琰的调解故事《躬耕三十年 化解千千结》被选登在中国普法网上并荣获全国三等奖。   (永春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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