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司法局三举措简化互免审查程序

24.03.2017  01:43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关于是否可以同时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疑问,上杭县司法局敢于当担,主动作为,简化互免审查程序,服务群众得人心。

   一是深入研讨,主动创新。 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大胆尝试,开拓创新,组织召开10余场次座谈会,在充分讨论协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是简化程序,互免审查。 规定》明确了互免审查,简化群众申请程序。群众如获得了法律援助,只要出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县法院即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直接给予司法救助。群众如获得了司法救助,只要出示相关书面决定,县法援助中心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情形的,直接给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群众不但可以同时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而且只需要通过一次申请、一次审查。

   三是注重配合,初显成效。 规定》实施以来,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确保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惠及每个困难群众,不断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共为21名群众实现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两项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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