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东山县组织各镇、道安成员单位领导在人民会堂视频会议室收看全省道安工作会。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陈云水强调五点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道安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一位党委常委和政府副职主抓道安工作;各级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三年提升工程”;每季度分析研判本地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年度对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道安办按照不低于“市级7人、县级5人、乡镇级3人”的标准,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脱产集中办公。各单位对派到道安办工作的人员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方面应予优先考虑。二要落实监管职责。细化明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逐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三要完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道路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道安办日常运作等“三年提升工程”相关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资金筹措机制。除省级补助外,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足额保障。隐患整治财政补助资金应侧重倾斜农村,并及时兑现到位,落实情况抄送同级道安办。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县道安办联合监察、安监、效能等部门制定道安工作问责实施办法。对整治不到位、事故多发的镇和道安成员单位,县道安办会同县政府安办进行通报、警示、约谈,直至倒查追责。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镇政府和道安成员单位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并抄送市政府安办、道安办。五要制定考核措施。镇政府和道安成员单位应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县政府、县道安办。县政府、县道安办要制定考评方案,并进行考评、通报。(东山县安监局 林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