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加速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05.06.2015  19:21
    

近日,泰宁县安办召开会议布置全辖区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领导,认真组织。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由政府安办负责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具体实施。各乡(镇)依托安监站、村(居),落实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工作经费,办公设备。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积极配合创建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严格标准。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是一个安全生产教育的过程,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不公告、不发证、不挂牌。一律对照《泰宁县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表》,组织个体工商户自查自改,自评公示,开展创建工作。镇街(投资区)要明确任务时限,积极开展培训,深入现场,指导创建;建立档案,每季度首月1日统计上报县政府安办。

三是宣传服务,严格监管。组织乡(镇)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创建方法、基本要求,大造声势,营造氛围;乡(镇))要组织驻村干部加强服务,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对个体工商户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公开本辖区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个体工商户的自查自改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