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12.2015  11:55

        一是创建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挑选法律人才担任政府、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县、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3个示范点。二是整合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优势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优秀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创新推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力争至2020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调”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松溪县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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