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出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21.12.2016  22:37
         近日,福建连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连城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搞好顶层设计。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先后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部署落实全员岗位、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领导和社会监督五个责任,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建设美丽连城、创业连城、幸福连城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切实增强《实施意见》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五个必须”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和《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等最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提出有效对策和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着力解决问题。《实施意见》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14个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了140余项工作任务。第一部分:党委政府领导责任57条。主要包括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安全生产核心作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理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5个方面内容。第二部分: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责任11条。主要包括落实党委部门安全生产的支持和保障责任、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2个方面内容。第三部分:企业主体责任54条。主要包括坚持依法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加大源头管控力度、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7个方面。第四部分:全员岗位责任10条。第五部分:社会监督责任5条。第六部分:相关工作要求。(连城县安监局  张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