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做到“四个明确”
11.09.2014 09:0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明确建设标准。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房屋(或土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00平方米。同时,各乡镇建设一个以上省级示范村。二是明确服务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吃饭、日间照料等基本需求为目标,逐步向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延伸。三是明确管理办法。项目建成后,日常有不少于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志愿者。同时,保证该场所作为农村幸福院永久使用,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如确有需要改变其他用途或拆迁,必须报乡镇同意、县民政局备案,并有同样标准的场所进行替换。四是明确管理资金。村委会每年拨付一定资金(目前按不低于3000元)作为农村幸福院日常管理费用。(南平市局 松溪县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1.09.2014 09:02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首届“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8月6日,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