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03.03.2016  09:59

      2015年10月全面整合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在县法院成立泉州市首个驻法院法律援助联系点,全面落实“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开通完善“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出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流动服务、视频接待咨询等法律服务便民举措,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当地党委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助推“中国香都”、宝龙城市广场、桃溪流域综合治理、美丽乡村等重点项目建设;为国泰、龙鑫等五家贸易有限公司共381人追索劳动报酬182万元,为6名越南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全县95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6家,参与信访值班、法治宣传“平安乡村行”等活动30多次,县法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61件,县公证处办理国内民事、经济公证482件,涉港澳台、涉外公证728件,为群众提供即时性、一站式、零距离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194人次,在全县培育了一支涵盖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近1900人的专兼职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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