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制定“五条措施”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

26.09.2014  13:21

近日,浦城县人民政府按照浦城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浦常[2014]17号文),形成《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浦城[2014]17号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五条措施狠抓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要坚持开展“送法下乡”,丰富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男女平等、妇女维权意识。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培养、帮助女干部提高自身素质,要夯实基础、为培养选拔女干部提供坚实的后背保证,要及时任用、增强优秀女干部的干事激情。三是,优化就业环境保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要不断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广泛开展妇女劳动技能培训,要有效落实妇女再就业优惠政策,要切实维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四是,依法保护农村妇女财产权益。要抓住明年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废、改、立工作,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的条文应尽快修订或予以废止,对没有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要增加保障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对实践中损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特别是以村民自治之名实行的所谓“土政策”,要督促有关基层单位坚决予以纠正。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和审核,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和内容的双重合法性。五是,健全妇女维权网络加大维权力度。要加强维权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力度,认识实施妇女维权“三制”工作。

 

今年4月,浦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周裕明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妇女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4个权益进行检查。历经2天的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列席县政府联系妇女工作的副县长参加会议,提出“审议意见”形成文件提交县人民政府,要求政府在九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反馈。浦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历经3个月,制定五条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