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大倾力助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1.10.2014  13:39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连城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把这项内容作为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内容。在连城县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代表提出:着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的建议。

调研“把脉

2013年5月,在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保生的带领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汇报,到县工业园区、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单位和部分园区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察看等形式,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调研把脉执法检查组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企业主和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认识片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待提高。有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企业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不强。仍有部分企业认为他们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参加各类保险的必要性不大,再加上有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增加成本,企业不想承担;劳动用工配套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劳务派遣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企业违反劳务派遣“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要求;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近年来,劳资纠纷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劳动关系协调难度逐年增大。五是用人单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审议“开方

根据调研“把脉”发现的问题,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委员们积极审议,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并开出了解决问题“良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合同签订,自觉纠正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用工制度。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情况,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履职水平。调整充实劳动监察机构与人员,要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监察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保证工作经费和必要的执法设备,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进劳动保障工作进乡镇社区。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积极预防和及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四是加强部门协作,维护职工权益。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工会代表工人、工商联和企联代表企业主的职能作用,完善机制,相互协作,健全三方协调机制;加强执法部门配合。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密切联系与配合,严厉打击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查处。

药到病除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健全机构,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力度,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着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办案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县17个乡镇均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争议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在源头得到控制。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集体协商制度有序推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工商联启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部门协作加强,县人社部门积极主动与住建局、工会、工商联、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多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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