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五个一律”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开展

21.01.2015  12:57
         临近春节,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泰宁县采取“五个一律”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安全责任一律挂钩。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员一律挂钩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运输企业、零售网点店面,一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查处挂钩责任人员。

二是属地监管一律到位。各乡(镇)、派出所与各经营零售网点店面层层签订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乡(镇)分管领导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到村,乡(镇)干部、派出所警员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到组,各村干部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到户。

三是奖惩兑现一律从快。开通24小时举报热线及短信平台,凡是对非法违法行为提供举报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奖励现金2000元(由县安监局或县公安局预付),奖金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共同承担。

四是宣传教育一律“全覆盖”。县安办将各乡(镇)在“打非治违”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网站安全生产专栏上进行刊登;同时利用短信平台群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乡(镇)利用赶集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村(居)制作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营造浓厚打非治违舆论氛围。

五是督查暗访一律从严。县政府组织督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对全县所有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主要查看乡(镇)责任落实、宣传教育、收缴销毁等工作是否到位,目前全县收缴销毁非法渠道烟花爆竹574件,行政处罚8.45万元。(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