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三项举措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

18.04.20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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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日前被福建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评为2014-2015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得益于上杭县通过三项举措加强这项工作。首先是完善服务网络。依托22个乡镇司法所、2个工业园区办事处,在县妇联、县残联、县看守所等单位共设立了37个法律援助站,在各村、社区配备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形成了以县中心为枢纽,以乡镇法律援助站为依托,以村、社区联络员为基点,横向延伸到各部门的法律援助网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其次是加强窗口建设。在沿街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建立了大厅首问责任制,内设专门的接待室进行法律咨询接待,并设有12348热线,专人接听,解答未成年人法律问题。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由专人进行审查,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的信息,及时指派合适的律师。

  同时注重质量跟踪。对每个青少年案件卷宗进行检查,通过电话回访当事人、旁听案件庭审、发放办案跟踪卡等方式进行了跟踪。

  据统计,仅2014至2015年,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就深入学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8场次,散发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共组织办理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6件,其中民事案件85件,刑事案件1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