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楼市去库存 国管公积金年内第二次松绑
19.11.2015 12:50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分析人士称,这将带动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体及时入市,有效降低房地产库存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松绑。新规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并且在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另外,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新政从本月12日起执行。
“新规的实行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职工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好消息。”卓创资讯分析师孙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在今年3月份,国管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曾放宽过一次,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孙岩表示,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再度放松,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基本、保刚需”的政策作用。而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会直接利好房地产行业。
“给予更多的贷款额度,鼓励相应购房群体积极利用公积金政策去购房,对于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严跃进表示,首先,此举能让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体及时入市。其次,能够降低相关公职人员的购房成本,有利于对此类群体住房需求的保障。最后,也能够增强职工对于公积金缴纳的信任度,符合公积金政策制定的初衷。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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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5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