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州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 上月排名全国第4

26.01.2016  10:01

  福州新闻网1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昨日,环保部发布了去年12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在空气质量较好城市中,排名第四位。

  据介绍,去年12月受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影响,7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同比、环比均转差。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5.6%,其中,厦门、福州、昆明、惠州、江门、海口和深圳等7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分别是海口、惠州、厦门、福州、深圳、昆明、肇庆、东莞、贵阳和江门。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上月我市空气质量优的天数占比达到51.6%,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去年同期。该月受外来污染源影响,我市PM2.5、PM10短暂出现浓度飙升现象,因此空气质量较去年11月有所下降。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市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与2014年比较,各项主要大气指标均出现好转。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14年的4.11下降到3.55,空气质量达标率由92%提高到95.2%,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中PM10年均值为0.056毫克/立方米,下降了13.85%。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断改善的空气质量,直接体现了去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的全部淘汰,全市共淘汰或改燃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224台;火电行业12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烟尘均达到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去年11月底建成投用无绿标车闯限行电子执法系统,实现无绿标车闯限行的自动抓拍;淘汰黄标车2万多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