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55条新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厦门市1日正式对外推出55条新举措,立足企业发展实际创新监管服务,落实“放管服”,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提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当天,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包含七个方面55条新规,涵盖商事主体从市场准入、发展壮大、权益保护直至注销退出的全生命周期。
这些简政便民新举措,重点并不在优惠政策,而是在改革上发力,对企业、经营户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最大便利,其落地实施,将让企业办事“最多跑一趟”,甚至“一趟不用跑”成为现实。
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国华称,这些改革措施,“有温度、有力度、有高度”,都是出真招、实招的“干货、好货”。
据介绍,本次新举措中,在登记注册、食品药品审批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等准入领域推出17条新规,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尽可能地放宽准入、为企业拓展经营提供便利。
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证照、免于申请人提交有关复印件等;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仅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备注且不改变经营条件的可不进行现场核查等;实行证照联办等。
与此同时,创新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升级上线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2.0版,强化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有效期临近届满的,通过系统提前提示告知,避免企业因超期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风险。
对于新兴业态等有助于高质量发展的行业,新规也释放了红利:明确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企业可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对大型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建立“申请人承诺制”、允许新兴业态的现制饮品自动售货机经营者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扩大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权等。
在生产技术更新换代、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新规着重在引导促转型方面下功夫,对商事主体进行梳理分类,分级分类开展个性化登记指导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个转企”),简化“个转企”程序;推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融资(“股上市”),实行专人登记辅导。
在加强质量创新、标准建设方面,此次出台5项惠企强企措施。内容包括建立统一的质量技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检验检测网上超市”;推进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一批国家级质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引导相关产业的企业对标同行业先进水平,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本次新规中制定了一系列对台优惠举措,助力厦门持续发挥两岸经贸交流的窗口作用,推动两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也十分引人注目。
这些措施共6项,包括允许自贸区台资企业使用英文、繁体字作为字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在厦门注册登记个体诊所和医学检验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推动两岸知识产权的深度合作;奖励台湾发明专利在厦门转化等,这些措施有望吸引更多台胞来厦投资创业,推动两岸产业的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此外,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水平和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新规中也有一系列具体措施加以推动。
其中,针对“退出难”问题而退出的新举措,力度颇大,将简易注销适用主体扩大至非上市股份公司、个体工商户、各类分支机构,实现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类型适用。
从9月起,该市还将建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公众可“一网”获知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