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张“不戴口罩”罚单具有导向意义

05.02.2021  01:20

  2月1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中,对9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遂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前段日子,尽管社会各界与舆论对福建省“戴口罩”专项立法,给予充分肯定,但这项利国利民的法律能否落到实处,仍是未知数。如今,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执法人员在《规定》落地的第一天,就对违规者开具了首张“不戴口罩”50元罚单,这不仅体现了令行禁止,有法必依,也会让从业者敬畏法律。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于餐饮服务人员佩戴口罩,并没有详细的条款,进行硬性约束。仅仅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规定。显然,面对疫情的影响,对一些餐饮单位及其服务人员佩戴口罩,进行专项立法,用严格的法律来保障,可谓恰逢其时。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出的首张罚单,虽然罚款金额不高,但这个首张“不戴口罩”罚单本身所有的导向意义,则远远超过罚单本身。作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由于直接与食品和食品相关器具有接触,若不戴口罩来做好防护,难免飞沫、致病菌、病毒等进入食品加工制作、传菜等环节,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及疫情传染隐患。福建这张“不戴口罩”罚单,无疑从法律层面明确行疫情当下,戴不戴口罩并不是自己的私事,有可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为自己所犯下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罚款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福建这张“不戴口罩”罚单,其主要目的不是只为了惩罚不戴口罩者,而是要借此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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