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青年法律志愿服务在行动

25.08.2014  09:45
  他是法官,行走在前往社区解决纠纷的路上;她是法官,行走在深入未成年犯内心的路上;她是法官,行走在接受法律咨询的路上……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律志愿服务队的法官们,深入社区接地气、融入群众传民意,秉承志愿服务的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青春在服务和奉献中闪光。

  □街道法官工作室: 方寸之内尽显司法柔情

  在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有一间“街道法官工作室”。这间工作室并不起眼,但社区居民一提起它,却纷纷竖起了大拇指。“一有矛盾便想起了街道法官工作室。”金桥社区书记何应汉笑眯眯地告诉记者,“街道法官工作室的青年法官们有专业知识,有耐心,有责任,我们社区的矛盾纠纷,很多都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街道法官工作室的法官人好,为老百姓办事!”外来务工人员阿强用朴素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街道法官工作室的感激之情。在一次意外中,阿强被施工单位的预制板砸中,当时以为没有大碍,缺乏法律意识的阿强便没有报警和向施工单位索赔。不料事后伤情严重,却因为没有相关的证据,阿强索赔无门,巨额的医药费使家境一般的阿强一家压力重重。街道法官工作室知悉此事后,积极组织社区法官多次前往调解,经过耐心释法说理,阿强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自2013年8月厦门中院在筼筜街道成立街道法官工作室后,这里便活跃着来自厦门中院的15个青年法官的身影,他们全部拥有硕士以上的高学历,有着扎实的法学功底和朴素的情感内心。他们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居民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等。

  这些青年法官们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还积极将法官工作室打造成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触角”,他们结合法院开展的“法院开放日”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社区居民、陪审员、调解员以及其他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旁听案件,让居民更加了解法院,使“居民进法院”成为常态现象。

  街道法官工作室成立一年来,社区法官们倾己所能,用专业、耐心、爱心和责任心为社区居民提供着各式各样的法律志愿服务。无数个调解故事在这个小小的工作室里上演,15个青年法官用自己的志愿服务行动,在方寸之内演绎着动人的司法柔情。同时,他们又不拘泥于方寸之内,走出方寸,让法官工作室成为司法公开的延伸平台,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凤凰花”QQ爱心平台:

  折翼雏鸟浴火重生

  对于15岁的女孩小丽来说,厦门中院的“凤凰花”QQ爱心平台给了自己重新改造的信心和希望。小丽在同居男友吴某胁迫之下,协助吴某将一名男同事杀害,因此锒铛入狱。小丽因怀有身孕而被取保候审,不料却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故失联。青年法官志愿者通过“凤凰花”QQ爱心平台与小丽取得了联系,并经过深入沟通,助小丽解开心结,回到厦门。“法官通过QQ和我聊天,这种方式让我觉得很亲切。我本来已经对这个世界心灰意冷了,现在觉得还有人这么关心我,为我想那么多,我很惭愧也很感动,今后一定会重新改造,不再给社会和父母添麻烦了。”小丽对法官志愿者说道。

  “凤凰花“QQ爱心平台是厦门中院于2012年成立的快捷便利的多元沟通平台。“‘凤凰花’暗喻失足少年在接受帮教改造后,能像凤凰涅槃一样浴火重生。”厦门中院未成年审判庭审判长王绮告诉记者,“QQ爱心平台的成立,是为了通过网络聊天这一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教,消除他们的对抗和恐惧心理,使他们以更放松的方式敞开心扉。

  该平台自成立以来,共发放爱心卡94张。厦门中院每天都安排法官作为志愿服务者在线值班,这些志愿法官们通过QQ及时回答少年犯们提出的问题。同时,他们还在该平台与心理咨询师、未成年人保护办沟通交流,并积极吸纳希望关爱和帮助少年犯的社会各界组织加入该平台,致力于通过该平台,帮助更多的未成年犯走进新的生活,让折翼的雏鸟也能像凤凰一样浴火重生。

  □网络志愿服务:

  “”力量撬动普法大宣传

  “@万物荟萃:向@中级人民法院 提问:#维权一起来#旅游法已明文规定不能强制购物,现在旅行社强制签订自愿购物协议,变相强制购物,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呢?”

  “@情迷紫719:向@中级人民法院 提问:#维权一起来#我在网上找海外代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的大衣,但寄到后我觉得是假的,店家坚持说是真的,不给退,现在我手上没有发票,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

  “@Pink喵一喵:向@中级人民法院 提问:#维权一起来#我亲戚的小孩在游乐场游玩时,被游泳设备撞伤了,该找谁理赔?”

  2014年3月13日,厦门中院新浪官方微博“@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的粉丝互动活跃,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抛出来,在电脑屏幕前的法官忙着回答问题的间隙,不忘抬起头来互相调侃一句:“像在考司考!

  原来,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厦门中院特意利用微博举办了消费维权“微访谈”活动,在线为网友答疑解惑。自2013年12月31日厦门中院官方微博开通以来,厦门中院已经通过该平台举办了6次的新闻通报会及2次的“微访谈”活动,通过这样的活动解答网友疑问,进行普法活动。

  据了解,这仅仅是厦门中院致力于普法活动的一角。在厦门中院,有一支网络传播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由厦门两级法院的年轻干警组成,他们积极开展网络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个人微博账号,发布法律相关知识、文明礼仪、道德风尚等传播内容,充分发挥微博的“”力量,进行普法大宣传。

  在做好网络普法活动的同时,2012年以来,厦门中院的社区法官们每周志愿进驻社区接受法律咨询,三年来,共接待居民群众来访咨询1000余人次。2013年,“街道法官工作室”还开通了“社区110”咨询热线,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

  厦门中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利用社区、热线电话、微博等平台,为居民们打造了“社区法官在身边”的“特殊福利”,受到网民、居民的广泛好评。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