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涉案财物实现数字化管理

09.04.2018  13:12
  针对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实物移送存在交接较繁琐、保管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实现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数字化管理,做到“一码采集、一键移送、一家处置、一网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2017年12月20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出台《集美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理办法》,并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开通涉案财物网上流转平台,侦查过程中采集到的涉案财物信息上传至该平台,并按程序移送到检察院和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涉案财物的实物一直保存在公安局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所有涉案财物的数据包均通过平台移送,公检法三家的办案人员通过点击电脑系统即可在平台里查看和移送,避免了实物移送的繁琐程序及签收流转的纰漏,有效避免了易碎、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产生的实物流转风险。

  在庭审中,主审法官可以通过平台使案件的财物信息在法庭上影像展示,让控辩双方质证,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法律文书生效后,可将判决文书确定的对涉案财物处理结果录入到平台,再由公安机关进行销毁、发还、没收、上缴国库等程序,全程留痕,公开透明。据了解,涉案财物网上流转平台自2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以来,已处理刑事案件85件,涉案财物移送效率较以往模式提升了70%以上。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