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铁警:平安出行 携带物品需注意

15.10.2014  09:58

  福建新闻网厦门10月14日电(范丽华 林艺静)“为什么不可以,不过是七八瓶指甲油而已,凭什么不可以带,这些可都是我最喜欢的品牌、颜色。”10月13日8时许,厦门北火车站安检口传来被民警扣留的张女士的“呐喊”声。

  同日12时许,民警在江西旅客朱某的行李中,查获两个野炊用的新型便携式煤气罐,据了解,煤气罐为朱某前几日与朋友野炊时用剩的,他看还没用完,便想着带回老家去。

  “你知道这个东西是不能进站上车的吗?

  “这煤气罐我都装的好好的,你拦我时候,我还正纳闷呢,我又没犯什么事,我真不知道。

  ……

  记者从厦门北站铁路派出所民警那了解到,很多旅客对危险违禁品的认知还不够全面,即使铁路公安做了多次宣传,很多旅客朋友们也不能清楚认识到把危险违禁品带进站上车后会给大家以及自身带来多大的危害,所以像刚才那种情况在火车站每天都要上演几次。

  在此,我们也提醒旅客:为了保障行车稳定、旅客安全,铁路警方是严禁违禁品、危险品进站上车的,火车站经常有摆放宣传海报,内容是一些铁路相关规定、违禁品常识等信息,旅客在进站上车前可以浏览阅读,也可以通过关注“厦门铁路公安处”、“厦门北车站派出所”等官方政务微博,了解更加全面的铁路规定、知识。

  附件提醒: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定》有关条款规定,旅客携带物品免费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携带品的长度和体积要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并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相加的总和),最大不许超过160厘米;扁担、标杆、塔尺等杆形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

  凡是危险品(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气、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1、安全火柴盒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香水、冷烫液。不超过300毫升的家用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洗剂;3、军人、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随身佩带的枪支、子弹和手榴弹;4、初生雏20只。

  对超过免费重量或规定的外部尺寸的物品,应办理托运手续,不准带上列车;如果带入车内,列车或旅客下车站发现时,应对其超过部分(如果是整件物品,不扣除免费重量),加倍补收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