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遗嘱公证三年来增八成 且有年轻化趋势

27.11.2014  12:21

  东南网1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公证处,除了房地产拍卖、孩子入学派位等各种大型场合,他们还会受理遗嘱公证等各种私人公证委托。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司法部门及各公证处了解到,厦门的遗嘱公证近年来增加明显,三年增八成,而且年龄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此外,还有解除包养关系、鉴定日照时长等等的“奇葩”业务。

  遗嘱公证 三年来增加了八成

  这个月开始一直到今年年底,全市年满70周岁的老人可以前往全市7个公证处,进行免费的遗嘱公证,这是厦门首次将敬老月免费公证活动延长至三个月。

  遗嘱是绝大多数人避而不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目前,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依照相关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厦门有多少人进行遗嘱公证?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了解到,今年前11个月,厦门已经有216件遗嘱公证,而在2012年时,这个数字只有122件,三年来,遗嘱公证的数量增加了八成左右。“现在办理遗嘱公证的人确实越来越多。”最早开展为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鹭江公证处助理主任傅秋萍透露,无论是平时收费时还是活动免费时,大家对遗嘱公证的接受度越来越高,“最大原因可能是越来越多意外的发生,让大家觉得人生无常,提前安排好身后事可以避免很多纠纷”。

  退休老人和再婚家庭是主力

  都是哪些人在进行遗嘱公证呢?导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公证处后了解到,九成以上是老人,50岁以下的中壮年人群占一成左右。其中,退休老人和再婚家庭是主要人群。

  厦门老人黄阿伯,因拆迁安置手中有十几套房产,他一退休就立刻进行了遗嘱公证。“这也是绝大多数客户的目的,他们因为子女较多,或者家庭平时不和睦等,都会有意提前处理财产。”傅秋萍分析。

  当然,还有人因为特殊原因提前立遗嘱。曾经有一名年轻的船员走进公证处,要求分配财产并进行公证,原因就是“经常出海,工作很危险,谁也不知道能不能回来”。

  最年轻遗嘱:30岁决定身后事

  除了进行遗嘱公证的人数增加明显,人群的年龄也越来越年轻化。在采访中,导报记者发现有人在30岁就立下了遗嘱。

  阿强(化名)是香港人,今年刚刚30岁,将事业、家庭全部落在厦门,他不得不做个“空中飞人”,接连出现的飞机失联、失事等意外,让阿强对自己在天上的命运很担忧,于是他早早走进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另一名30岁的女子小芳(化名),则是目睹了自己闺蜜意外身亡后,丈夫和父母就其财产争得不可开交,让她深有感触,决定立下遗嘱。

  这么年轻就立下遗嘱,万一结婚、生孩子以后想改怎么办?“随时都可以来改,不限制次数,具有法律效力的以最后那份为准。”傅秋萍透露。不过,每一次修改都要支付费用。

  专家解读

  压力大心理开放是主因

  对于厦门公证遗嘱的数量增加,以及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厦门大学社会学副教授戴小力分析认为,主要是社会开放带来观念和心理的开放,以及压力较大导致这一现象。“社会处于一个开放、多元化的状态,人们自然也随之观念解放、心理开放。”戴小力分析说,无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他们对死亡、意外有更现实、理性的判断,这就是心理更开放的表现。随之而来,他们的价值观也更加现实,能面对和把握现实。

  与此同时,现在社会转型变革期间暴露出的各种矛盾,以及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让大家的不安全感、不确定性增强,再加上节奏快、压力大,让更多的人考虑到现实问题。

  对于公证遗嘱年轻化的趋势,戴小力也认为,“现在80后是中流砥柱,他们没有太多避讳,心理高度开放”。因此这个趋势只会越来越明显。

  另类公证

  与小三的“分手协议

  老陈(化名)是个快50岁的台湾人,常年在厦门做生意,多年前,在台湾已婚的他在厦门找了个女朋友,并很快同居。没过多久,两人的孩子出生了。去年,老陈结束了厦门的生意要返回台湾,但不想带走厦门这母子俩,孩子只有5岁,怎么办?

  协商之下,老陈和女朋友拟定了一份“分手协议”,里面附带着孩子的亲子鉴定证书,协议条款包括“二人解除关系、孩子归谁抚养、财产如何处置”等等,并带着这份协议书要求公证处公证。

  照理说,已婚在外同居属于非法行为,但考虑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公证处对其抚养条款等进行调整后,为这份“分手协议”和孩子亲子鉴定证书进行了公证。

  测房屋日照时长

  在厦门,还有一次公证任务很另类。小郭(化名)是一名公务员,近年来,他居住的小区旁边又建起了很多新的楼盘,他房屋内的日照光线受到了影响,于是,他要求公证处对家里的日照进行了公证。

  到了一年中日照时间最短的冬至,公证员来到了小郭的家里,对其屋内日照时间长短、日照面积等进行测试,看是否达到建筑标准,结果发现果然没有达标,小郭持着这份公证书,开始索赔。

  解密

  遗嘱公证究竟是怎么做的

  市民的遗嘱公证究竟是怎么做的?据介绍,在公证处,有专门的房间为市民办理遗嘱公证,办理遗嘱的全过程都有录音、录像,将作为资料保存。目前,厦门每一份遗嘱公证的收费为160元。

  公证员除了提醒市民一些遗嘱条款内容是否合理以外,还要审查市民意识、表述等,以判断其是否神志清楚。但他们无法审查遗嘱是否最终有效。“因为财产是否归市民所有、亲子关系等等公证处无法确认,都要等到遗嘱生效后,由法院来判定。”公证人员解释。

  公证遗嘱要变更,需再公证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梁瑛律师昨天也提醒广大市民,法定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遗嘱人可能生前立过多份内容不一致的遗嘱,只要有一份,哪怕是最早立下的遗嘱经过公证,其后所立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换而言之,要想变更或撤销此前公证遗嘱,只能通过再次办理新的公证遗嘱。”梁瑛说。

  对于遗嘱人,是否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自己的财产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就自己所有的财产范围进行处置,如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家庭共有财产的,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此外,法律为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规定了遗产特留份制度,即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