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新政:厦门贫困高中生今后可免学杂费

06.05.2016  12:22
  

  海西晨报讯(记者 许蔚菡)今年厦门将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推动设立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这是厦门市教育局在昨日召开的2016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透露的好消息。

  据统计,2015年厦门市共下拨各类奖助学金19903.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41万人次,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书记蒋思彬透露,厦门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指标没有用足,2015年全市学前资助比例不足1%、中职资助比例不足7%、普通高中资助比例不足8%。

  “这就需要各区、各学校下社区、进家庭,做好家访,才能做到精准帮扶和全覆盖。”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林佳添表示。

  据悉,今年厦门对学生的资助工作重点落在“精准帮扶”和“全覆盖”两点上。《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制定中。

  目前已确定的是,高中阶段资助标准有所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档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5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二档由原来每年的1200元提高到1700元。第一档的资助范围由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调整为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优抚家庭学生,资助比例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也由原来的生均1500元/年提高到生均2000元/年。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