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试点桥隧“身份证”管理制度
30.03.2016 10:37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近日,省交通执法总队厦门高速支队三中队在桥梁与隧道悬挂责任铭牌,试点桥隧“身份证”管理制度。
铭牌内容包括桥隧名称、里程位置、责任班组与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群众若发现破坏及乱堆放等违法行为,只需报出铭牌上的信息,执法人员便能准确定位,快速出动。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身份证”管理制度,该中队详细记录每次桥隧检查、处理情况,并与相关影像资料等一并建档,形成“一桥一隧一档”。
厦门高速交通执法支队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后,在厦门高速路段全面推行桥隧“身份证”管理制度。(厦门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省交通执法总队)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30.03.20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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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10时18分,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