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协助侦破"非法电视"案 涉案金额1.3亿元
28.03.2016 12:00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这是一座山,一座“非法电视”经营的山,从第一级到第五级,层峦叠嶂,五级网络、涉案价值1.3亿元。去年底,这座大山土崩瓦解。
厦门警方介绍,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电视”案,涉案金额1.3亿元。
据悉,该案是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的第一批部督案件,也是全国首起成功追查到境外卫星电视大陆代理人、实现“全链条”打击的案件,犯罪组织层级达到5级。
厦门警方梳理并提供给全国20余省成案线索数十条,带破案件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6名,其中福建除厦门以外抓获26名。
两三千元一个“锅”
一个卫星“铁锅”、一台播放设备,号称可以收到境内外91套节目,包括成人频道……2015年9月,厦门警方接到线索,有人非法经营卫星电视业务,数额巨大。
4天时间,厦门警方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福建省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查到第一级经销人员——34岁的韩某忠和39岁的何某龙,并将两人抓获,缴获电脑、银行卡、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等。
两人彼此不认识,但做的却是同一件事情:把卫星接收设备和播放设备,以2500-3000元的价格出售、安装,收取每年700-1200元的年费。“实际上,成本价大约1000元。”市治安支队的民警介绍。
一个多月后,2015年10月29日,厦门警方追到泉州,在丰泽区抓获何某龙、韩某忠的上线——二级代理商郭氏兄弟。弟弟郭某吉租了套房子,由哥哥郭某地负责出售、安装、维修设备。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8.03.201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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