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劝投引渡3名境外在逃人员

05.09.2014  10:40

  福建新闻网厦门9月4日电 (记者 杨伏山)厦门市公安局4日对外披露,该局经侦部门日前成功劝投引渡3名分别逃往菲律宾、泰国、老挝的境外在逃人员。

  厦门警方称,今年8月至12月份,中国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猎狐2014”缉捕境外逃犯专项行动,该市在不到一周时间内,成功劝投引渡张某水、洪某晶、洪某汉等3名境外在逃人员,实现该市“猎狐2014”专项行动工作开门红。

  据介绍,今年8月下旬,该市抽调经侦支队8名警力组成的工作组得知“2013.8.22”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涉及境外逃犯较多、劝投条件较好等因素,联合集美、同安公安分局认真梳理逃犯线索,展开强大规劝攻势。

  “2013.8.22”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水(男,41岁,福建省晋江市人)、洪某晶(男,35岁,福建省晋江市人)分别潜逃至菲律宾和泰国。集美和同安公安分局分别立案,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上网追逃。

  今年8月下旬,集美经侦大队干警多次前往晋江走访犯罪嫌疑人张某水、洪某晶的家属及其社会关系人、村干部等,督促、规劝逃犯主动投案自首。慑于法律的强大压力,两名犯罪嫌疑人放弃侥幸心理,决定回国投案自首。

  8月25日11时,潜逃至菲律宾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水在亲属的陪同下,从菲律宾乘机抵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投案自首;当晚20时,另一潜逃至泰国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晶也从泰国乘机抵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投案自首。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洪某汉也同样因涉嫌“8.2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于2013年11月被经侦支队立案侦查,后洪某汉潜逃偷渡至老挝。经侦支队对其进行上网追逃。

  该市经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多次前往洪某汉家中,耐心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全力督促其投案自首。8月26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晶投案自首后,表示愿意以好友的身份协助集美警方规劝洪某汉回国自首。经洪某晶的对其进行政策、法律教育和亲情感化,洪某汉答应投案自首。

  8月30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汉到老挝磨丁口岸投案自首。按照中国与老挝的引渡条约,洪某汉在边境将被引渡移交中国云南磨憨边检站。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