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2.10.2014  19:18

厦门市纪委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在强化党的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取得较好成效。   今天的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栏目专访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洪碧玲。


      (同期声 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洪碧玲:厦门市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突出"三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正风肃纪出实招。第二方面是治庸问责求实效。第三个方面加强监督抓实体。)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厦门市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廉政防控领域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按照规避廉政风险要求,厦门市规划委员会正着手研究清理审批权限工作。 (同期声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党组书记王耀辉:清权就是把我们的权利告知整个社会,让社会来监督我们。) 目前,厦门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已覆盖到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而厦门市纪委则通过落实"三转"要求、锻造过硬队伍,更好履行监督职责。 (同期声 厦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洪碧玲:首先要通过转职能体现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其次要通过转方式体现作为。转变监督方式,从"过程参与",转变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从对事的监督转变为对人的监督。查办案件注重"抓早抓小",第三,通过转作风体现形象。切实做到思想过硬不缺钙、作风过硬不失德、能力过硬不缺才、清正过硬不缺廉、实绩过硬不缺位。)   去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立案480件,其中经济大案103件,处级以上干部案件47件47人;结案3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9人,移送司法机关83人。通过办案直接挽回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同时也对反映问题不实的189件次予以澄清,体现了纪检惩治与保护的结合。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