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实“三规合一” 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将大提速

27.10.2014  10:59

  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其中的内容,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城乡基础设施、工业设施、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都将实现精简和优化。

  厦门的“三规合一”工作不仅是规划的协调统一,更是城市管理流程、管理体系的再造。厦门在全国率先构建起统一的业务协同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厦门将改变以往的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全新的审批管理机制,从而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打破部门藩篱】

  科学划分行政审批阶段

  根据《实施意见(试行)》,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进行纵向和横向划分。按纵向划分有“五个阶段”: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每个阶段均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运行模式;按横向划分则有“四条主线”:建设管理审批、投资控制审批、用地手续审批、申办人准备工作等四条工作主线同步推进、并行开展,减少各方牵制,相对独立又相互配合。

  【创新报审模式】

  推进网上申报并联审批

  《实施意见(试行)》要求通过调整事项办理阶段、合并部分审批环节、简化部分审批手续、实行跨部门联合评审、市级项目同级审批等措施,优化审批环节,实现事项办理的无缝衔接。专家认为,“瘦身”后的审批环节更加高效、严谨,也减少了业主的麻烦。

  过去建设项目的申请人要拿着厚厚的申报材料,在多个部门间来回奔波。根据《实施意见(试行)》,今后不仅要精减申报材料,推行一表受理审批,还要实行统一收发件,实现网上申报及网上审批,而且审批过程要推行并联审批,实现部门协同办公及审批信息共享。

  【注重审管配套】

  大幅提升前期工作效率

  《实施意见(试行)》还要通过加强监管,规范行业和相关单位的行为,从而大幅提升项目前期的工作效率。《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要推进诚信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要规范中介行为,限时完成技术服务;强化批后管理,实行“零容忍”制度。

  专家指出,这些条款都给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和中介机构带上了“笼头”,能够有效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