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05.09.2014  10:27

      记者从省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日前批复同意授予厦门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厦门成为全国第7个、我省首个获此荣誉的城市。

      厦门自2011年启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以来,整体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厦门较早成立了市版权协会,积极筹建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版权产业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市6个区全设立版权管理机构,版权保护机构完善;版权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批产业带、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对全市经济贡献率高;作品自愿登记数量稳步增长,总登记量约占全省总登记量的25%,居全省前列。厦门还积极打击侵权盗版,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案件,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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