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发展局原党组书记柯志敏(副厅级)被提起公诉
03.03.2015 18:06
本文来源: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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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3日电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志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柯志敏简历
柯志敏,女,1957年12月生,福建漳州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
曾任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厅级)等职务。
2014年4月,柯志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0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2014年12月下旬,经厦门市纪委审议并报厦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柯志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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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201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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