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时间从今起至6月19日

10.05.2016  10:03
  

  2016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10日正式启动。地税部门提醒参保人,申报结束时间将提前至2016年6月19日,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通过地税网站或地税办税服务厅尽早申报。

  据了解,为确保今年7月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6月20日起,厦门地税社保系统将全面停机,开展缴费基数结转和系统迁移工作。因此,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也相应提前到2016年6月19日结束。

  地税部门提醒,职工工伤保险关系是自申报次日起生效,所以6月20日至7月7日,地税社保系统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增员应及时到地税窗口办理增员报备,避免影响工伤保险等社保待遇的享受。

  申报口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等待全市社平工资公布后,再进行申报呢?

  地税人员表示,厦门在岗职工申报的年度缴费基数,是以职工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口径,因此用人单位无需等待全市社平工资公布,以免集中申报导致网络堵塞而申报不成功;但对于已申报的数据,务必要确认是否成功。

  需要提醒的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为应申报职工办理年度申报,其参保人员新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对以独立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失业个人来说,本年度申报仍采用“不变不报”的原则。也就是说,个人缴费档次不变更的,无须再办理年度申报,地税部门按原缴费档次作为个人2016社保年度的缴费档次。

  生育保险:费率有下调

  值得一提的是, 2016年度厦门社会保险减负力度更大了。据介绍,为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今年,市政府制定了“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台了多项社会保险费减负政策,未来还会有新的减负政策出台。今年7月起,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就将从之前的0.8%下调为0.7%。

  地税部门也提醒说,各险种缴费基数、比例以及缴费标准上下限如有新的调整,以政府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企业和个人可实时关注。(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宗贤)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