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新登记注册企业推行自主申报

07.06.2017  23:04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厦门市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并入设立登记办理”模式。从6月1日起,自贸试验区商事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使用“厦门市”或“厦门”或“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区划字样的企业,将率先试行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通过新的网上审批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后,便可在设立登记时一并填报,无须经过预先核准环节。自主登记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禁止性条款约束,登记机关作为企业名称管理机关,将根据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和权利人要求,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省工商局推进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先行改革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名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推行名称字号负面清单,实行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放宽名称使用条件,减少登记环节,简化申请材料,方便申请人选择合适的企业名称。自实施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起,截止2017年5月20日,全省共申报各类市场主体名称49.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