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 家事案件审判中的“御心术”

26.03.2018  21:01
  2016年6月,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118个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一年多来,海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工作方式和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对家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新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家事审判改革释放的红利。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正是海沧法院积极探索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成果。

  唤醒良知 为重病妻子重燃希望

  “我的事能妥善解决,多亏了法官和心理老师的帮忙。以前总以为法院冷冰冰的,现在想起来,心理充满了温暖。”去年底,结束了离婚诉讼的小吴这样对记者说。

  小吴与丈夫小林婚后不久,小林就被派到外地工作,夫妻聚少离多感情破裂,因此离婚,但是涉及到三套房子、一辆车和百万股权的财产分割问题。

  小吴两年前因脑膜瘤手术后偏瘫,一直卧床在家,承办法官、家事法庭庭长郭静在了解到小吴情况后决定为她上门开庭。于是,小吴家的餐桌变成了审判台,椅、凳成了原、被告席。

  “虽然我有公司股权,但一直亏钱,已欠下400多万的债务,这些应该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庭审中小林向法庭陈述。

  经调查,小林确实已资不抵债,如果依法判决对小吴不利。判决前,再三斟酌下,郭庭长启动了婚姻心理辅导机制,决定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

  特约心理辅导师黄晓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接到法官电话后,我们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并对小林和小吴进行心理测评,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测评后立即与郭庭长联系,共同商讨心理辅导方案。

  “最后,我们针对案件的情况,双方分别做了心理辅导。辅导让小林捋清了双方的现状,帮助其找到化解问题的思路。在一次次的心理辅导过程中,小林终于被我们所触动。”黄晓芳说。

  最终,为了妻子将来的生活,小林做出了让步,将两套房子、一辆车、40万现金留给小吴,案件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

  雪中送炭

  为破裂家庭屡伸援手

  “小李,我是前年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小刘。你还记得我吗?我最近感觉心理压力特别大,想离婚又怕一个人无法照顾两个生病的孩子,想预约心理辅导。”2018年1月23日,法官助理李馨一上班就接到这个电话,“当然可以,我帮您跟老师约在下周二上午九点”。

  2014年,因为小刘的丈夫常年对家庭不关心甚至在外赌博欠债,加之当时小儿子患自闭症需要特殊照顾,大儿子也被确诊重病急需一笔医疗费用,她一个人难以支撑,故而向法院提起离婚。李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当即联系了心理咨询老师为小刘一家人提供了心理辅导。

  “对大儿子的心理辅导重点在于帮助其正确面对疾病并接受治疗,对小刘夫妇的心理辅导重点在于帮助他们找到夫妻关系的问题,共同度过家庭难关。”黄晓芳介绍道。

  几次心理辅导后,小刘给法官打来了感谢电话:“我的大儿子经过黄老师的开导,愿意接受治疗,现在我想撤诉,打算夫妻俩一起带孩子到广州接受治疗。感谢法官您和黄老师的帮助,谢谢你们了。

  两年多过去了,虽然大儿子的病情好转,但家庭的重压并未因此减轻,小刘不能从丈夫处得到足够的关怀,小吴又一次萌发离婚念头。

  这一次,小刘先主动打来了心理辅导的预约电话,李馨再一次主动为其联系了心理辅导中心,并由心理辅导中心为其制定了辅导计划,小刘已先后两次接受心理辅导,辅导计划仍在进行。

  情暖人心

  为迷途少年指明航向

  18岁的年轻姑娘小宋未婚怀孕,因为缺乏生理知识和害怕,小宋一直不敢面对也不敢告诉家人。案发当天,小宋独自在家,肚子里的男婴呱呱落地,小宋慌忙用桌上的水果刀隔断脐带,刀刃划伤男婴的身体,男婴越哭越厉害。因为害怕被周围的人发现,小宋用水果刀连续数刀捅进男婴的腹部直至男婴死亡。

  小宋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承办法官郭静收案后认为,“小宋的故意杀人与一般的故意杀人不同,是一桩社会悲剧,反映出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

  “我在看守所总是做恶梦,在梦中哭醒,我很后悔自己行为。”庭审时,小宋流下悔恨的泪水。

  看着小宋悔恨的泪水和憔悴的神情,法官知道,她已然陷入了自己的心理“魔障”。故而,在庭审后,郭法官立即联系心理老师周艳,先后多次对小宋进行心理疏导,共同协助小宋慢慢走出阴影,正视自己的行为。

  宣判时,小宋情绪平静“不管判多久我都能接受。

  看着这一幕,庭审结束后,郭静法官向记者感慨道“案件虽然结束了,但小宋未来的人生路还有很长。我会继续通过书信关心小宋,也呼吁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给予更多的关爱,关注这个特殊的群体,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持续探索

  为创新发展注入活力

  2009年起,海沧法院就与心灵空间(厦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建立合作,由咨询机构安排老师为法院工作、案件审理提供定期、不定期的咨询服务。

  2014年初,海沧法院重新设计装修心理咨询室,配备了沙盘、音乐放松等专业设施,使心理咨询取得更好的效果。此外,海沧法院还支持法官、法官助理在业余学习心理咨询知识,全院已有5人通过心理咨询师考试。

  在不断探索中,海沧法院加强专业学习,注重专业分析和跨专业相结合,选派法官参加了心理咨询师培训学习并通过心理咨询师考试。在此基础上,将法律与心理方法相结合,充分考虑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规律,力求提供专业化指导帮助。

  “我们依托案件审理,注重个案干预和规律总结相结合,遵循‘沟通、理解、宽容、忍让’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及涉未成年人案件,既注重对个案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又注重透过案件审理进一步总结特点、分析对策,为防范相关问题提供思路。”郭静介绍。

  海沧法院还坚持创新工作方式,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注重答疑释惑与提醒指导相结合。在家事案件审理中,随案发放法官的“一封信”,范围涉及涉少、离婚、抚养等类型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关注心理健康,对涉诉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心理的关注,减少诉讼过程对其心理造成的创伤。

  目前,海沧法院共有200余名刑事被告人接受心理辅导,30余对离婚纠纷夫妻经辅导后选择撤诉或和平分手。心理辅导和咨询与审判的有机结合,使得审判更有温度,关注审判也关注人心,拉近案件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拉近案件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让更多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暖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