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15项措施:让企业享受“自贸区式”通关便利

08.08.2014  13:17

  “以后我们从美国总公司进口材料,再也不用跑到上海办理手续,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听到厦门海关批准其开展“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业务时,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小林兴奋地告诉记者。

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的锐珂公司,每月需从美国总公司进口一批原材料到上海的合作企业。为了保障生产材料顺利通关,该公司每月都要派人赴上海协助办理通关手续,既影响通关效率又增加了运营成本。不过,自从开通“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新模式后,从报关到放行的全部通关手续在厦门就能完成,企业可凭借盖有海关印章的提货单在上海直接提货,不仅通关快速,每票货物还能节省数千元费用。

记者近日从厦门海关了解到,为有效落实海关总署、福建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相关措施,让厦门企业享受到“自贸区式”的改革红利,该关结合外贸企业的实际需求,在近期出台了涵盖“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创新保税监管模式”、“优化查验作业机制”等方面的15项具体措施。其中,将“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适用范围从原来的AA类大面积放宽扩大至A类经营单位便是该关深化区域通关改革的有力措施。

向改革要红利,以制度促发展。“根据厦门实际条件和需求,厦门海关将逐步开展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海关于今年上半年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工作,以便让厦门地区企业同样享受到‘自贸区式’的简约、便利、高效通关服务待遇。”厦门海关改革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释放的贸易便利红利,厦门海关在坚持“担保验放”、“集中报关”、“事后交单”等便捷通关模式基础上,有序推进集中汇总纳税及“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等各类改革措施,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突破外贸增长瓶颈,促进厦门对外贸易健康平稳增长。

为了推进诚信口岸建设、实现“守法便利、违法惩戒”,厦门海关还探索建立“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该项目以进出口企业为单位,逐步实现海关与其他管理部门企业信息的实时共享。”该关改革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资信等级、违法违规等信息的及时共享,可推进口岸部门更好履行市场监管与服务职能,完善差别化管理措施,让守法诚信企业切实享受便利通关措施。

此外,厦门海关还深化闽台海关关务合作,推动厦门两岸合作示范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探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境加工、跨境电商等新兴业务监管模式,引导和帮助各类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以实际行动助推外贸健康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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