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发布十大维权案例 进口食品安全问题突出
新华网厦门3月13日电(刘默涵 实习生 林冰冰)“沉睡”婴幼儿奶粉被拒国门、“带病”虾苗无缘餐桌“盛宴”、酒香引来害虫闻、进口奶粉集装箱装载百万活虫……3·15来临之际,厦门检验检疫局发布了2015年度10大维权案例,其中涉及进口食品安全案例多达4个,问题突出。
2015年,厦门检验检疫局全年共受理报检出入境货物42.54万批、货值305.64亿美元。其中受理报检进口食品54297批,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的进口食品481批。
据介绍,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包装或标签不合格、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违规使用化学物质是进口食品被检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等微生物污染问题最多,达197批次。
厦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进口食品,可以通过查看商家是否具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名单和已在华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名单、进口食品外包装上有无中文标签等来鉴别该食品是否来自正规渠道。
附十大维权案例:
1、“沉睡”婴幼儿奶粉被拒国门
2015年4月2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批存放了两年的荷兰产婴幼儿奶粉罐身上未印制中文标签且已临近保质期。该批婴幼儿奶粉共计39660罐,重44.6吨,分两批于2012年从荷兰运至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的保税仓库内,一直未办理入境手续。该局通知企业该批婴幼儿奶粉不得申报二线入境,并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2015年6月26日,厦门检验检疫局连续从台湾进口的3批次罗氏沼虾虾苗中检出白尾病。这3批次共计171万尾的罗氏沼虾虾苗分装在158个纸箱中,在隔离检疫期间被检出白尾病阳性。该局立即要求进口企业对虾苗进行封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销毁处理。
3、酒香引来害虫闻
2015年7月14日,厦门检验检疫局从一批来自西班牙的起泡葡萄酒中截获活虫,经鉴定为蝇类幼虫。该批葡萄酒在运输过程中贮存不当,导致瓶身破损酒液溢出,进而滋生害虫。从进境葡萄酒中截获活虫,在厦门口岸尚属首次。2015年10月30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对一批2.2万升、货值高达2.63万欧元的西班牙啤酒进行检验时,同样发现外包装破损液体流出,存有活体害虫。该局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两批货物实施检疫除害处理,并依法监督货物销毁。
4、进口奶粉集装箱装载百万活虫
2015年7月25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在码头对114.7吨灭菌乳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6个来自乌拉圭的40尺集装箱存活逾百万活虫及虫卵,活虫经鉴定有蚤蝇、涡蛛及逍遥蛛。发现疫情后,检验检疫局人员根据应急方案迅速封存,组织检疫处理单位实施专业的害虫处理,防止疫情扩散。随后组织专人对该批货物进行二次查验,发现灭菌乳包装有破损、涨盒现象。
5、卫生棉不“卫生”遭销毁
2015年6月,厦门检验检疫局依法现场监督销毁了100箱台湾进口的不合格卫生棉。该局在抽样检测时发现,该批卫生棉的细菌菌落总数高达670 cfu /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小于200 cfu /g的限量要求,超标达3倍以上,判定为不合格。这是厦门口岸首次销毁微生物指标超标卫生棉。
6、铁矿长途旅行“缩水”严重
2015年8月25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对“UGO DE CARLINI”轮装载的一批重达146548.020吨的利比里亚铁矿砂进行检验鉴定时,发现该批货物实际总湿重仅为142155.5吨,短重4392.5吨,短重率高达29.97‰,短重货值23.1万美元。厦门检验检疫局依法出具了《重量证书》,为企业对外索赔提供依据。
7.“海淘”肉毒素、人胎素暗藏风险
2015年5月以来,厦门检验检疫局通过X光机对进境邮件实施查验时,连续截获14批1032支来自韩国的涂抹式A型肉毒素溶液(玻璃针剂)和25批1500支来自日本、韩国的胎盘素针剂。货物瞒报为“保健品”和“化妆品”,实际属国家有明确监管规定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未经申报审批禁止入境。因货主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该产品予以截留、处理。
8. 德国进口“变形金刚”遭索赔
2015年6月,厦门集美区某企业从德国进口一台设备,货值高达195.6万元人民币。该局在实施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主体的机械变形,横梁电机座、横梁丝杠损伤,不能正常使用。该局当即通知德方代表赶赴现场,签字确认设备损坏情况,随后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出具证书。最终这纸检验证书为进口企业挽回了近两百万人民币的损失。
2015年6月2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对一批烟煤出具品质不合格证书,帮助企业向外商索赔30.65万美元。该批烟煤产自澳大利亚,重10.2994万吨,价值686.9万美元。2015年4月24日靠泊后,厦门检验检疫局全天候监督卸货过程、进行取样、开展放射性检测。经检测,该批煤炭的灰分为22.22%,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灰分小于18.5%。
10.进口炒锅重金属超标被“炒”
2015年6月,厦门检验检疫局在对从中国台湾进口的一批共计425件的带涂层铝制炒锅实施检验中发现,送检样品中有三种产品蒸发残渣(4%乙酸)及铬、锌溶出量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其中33cm厚釜导磁不沾炒锅的部分样品的铬溶出量超过标准限量的300倍。该局依法对其作出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