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某男子冒充公务员招摇撞骗 退赔钱款仍被判拘役
27.04.2016 13:07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杨某冒充厦门渔港监督局工作人员,以帮人办理船舶捕捞证为由,先后骗取一被害人7000元,虽然已退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但还是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杨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翔安区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
杨某今年52岁,是一名工人。2015年5月,他得知陈某想办理船舶捕捞证,于是,他便冒充厦门渔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谎称能够帮他办证。陈某信以为真,便委托他帮忙。杨某先后以需补交年检费用和缴纳取证费用为由,骗取陈某7000元及4瓶白酒。
两三个月过去了,证却一直没办下来。陈某发现自己被骗后,便气冲冲地向杨某催讨还款。杨某只好于同年9月11日、13日先后退赔陈某共计8000元,并取得谅解。但最终,他还是因触犯法律,在去年9月30日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
翔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现金7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时自愿认罪,具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记者 戴舒静)
【编辑:林玲】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7.04.2016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