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未对行人闯红灯开百元罚单 专家吁勿让新规陷尴尬

05.01.2016  10:35

  今年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就规定了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将被罚款100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交警部门尚未开出新规施行以来此类违法行为处罚的“第一单”。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让市民能做到文明通过斑马线才是最终目的。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吴宇豪 实习生陈心羽)今年1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施行。《修正案》里对行人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做了处罚规定,其中就包括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昨天,记者兵分多路,蹲点岛内部分路段直击“新规下的斑马线”,发现还是有不少市民在斑马线上闯红灯。而新规施行以来,截至昨天,厦门市交警部门尚未开出对此类违法行为处罚的“第一单”。

  交通专家吴亚章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行动。

  11时40分

  江头东路与吕岭路交界处

  家长带着孩子“”绿灯

  昨天11点40分左右,记者来到江头东路与吕岭路交界处,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路上的学生和家长较多。

  现场,多数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到绿灯亮起时才通过斑马线。但有个别家长见绿灯即将转为红灯时,拉着孩子的手一路小跑地冲过马路,后面的部分家长见状,也跟着跑过去。

  13时

  嘉莲路与吕岭路交界处

  “十八般招式”过斑马线

  昨天13点许,记者来到嘉莲路与吕岭路交界的十字路口。记者在现场看到,斑马线上的红灯亮起时,有市民直接闯过去,而且还边闯边玩手机;有市民边接听电话边闯红灯,期间也不左右观察有无车辆驶来;还有市民直接从十字路口正中间穿过,或者骑着电动车肆意横穿斑马线……

  有的市民眼见红灯亮起,还打算硬闯,走出3米后,发现车辆较多,只好退回到人行道上,等待车辆较少,再闯过马路。

  13时40分

  吕厝转盘

  行人跟着电动车闯红灯

  昨天13点40分左右,记者来到吕厝转盘一带。记者大致数了一下,10分钟内约有75辆电动车、63名行人(不包括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过斑马线。

  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是红灯,但有电动车司机看到没有机动车驶过斑马线时,加大马力冲了出去,在一旁等待的四五辆电动车也突然一窝蜂地冲了出去。站在电动车后的行人,看到电动车已经闯出去,也跟着走过去。

  14时10分

  嘉禾路仙岳路口公交站

  发现车流少便横跨护栏

  昨天14点10分左右,记者来到嘉禾路仙岳路口公交站一带。此时,一男子先站在马路旁张望一下,发现此时车流少,便快速跑向道路中间的护栏,把手上两大袋物品箱“翻过”护栏,然后两腿一跨,也翻过了护栏,随后再快步横穿过马路。

  “这样走省时又少走路,要走斑马线还要来回走四五百米,翻护栏只要小心点就没事了。”这名男子解释。记者蹲点5分钟左右发现,共有7人在该地方横跨护栏。

  勿让新规再陷尴尬境地

  交通专家吴亚章表示,《修正案》施行前,对行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为,规定是罚款10元,但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没有处罚过闯红灯的人。

  “条例摆在那里,没有处罚就没有威慑力,导致不少市民没有斑马线上不闯红灯的意识。”吴亚章说。他认为,如果要让该规定深入人心,在本次《修正案》正式施行后,相关部门就应该组织警力,在一些重点路段和路口的重点时段,开展执法行动,或者劝导在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人要文明过斑马线。“如果开头没做好,今后很容易又会陷入‘法规摆在那,但执行不了’的尴尬境地。”(记者陈小斌)

  下一步将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

  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中规定,如果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为,将被罚款100元。

  《修正案》已开始实行4天,昨天,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因为种种原因,截至昨天17点,厦门还未开出此类违法行为的“第一单”。同时也明确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确保斑马线安全和交通有序。

  据介绍,根据《修正案》,行人发生该违法行为被查后,将由交警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现场或到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15天内未缴纳罚款,按每天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最多不超过原罚款金额;当事人被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将不能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有关业务;当事人现场拒不提供其身份信息,执法民警可依据相关法规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