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广刑事辩护全覆盖机制
28.03.2018 21:31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了解,全覆盖机制适用于两类。一是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时安排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值班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为切实提高辩护质量,思明区法院将会同区司法局强化法律援助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组织刑事业务专家,加强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讨交流和举办专题讲座、制定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引,明确工作内容和操作规范。
同时,建立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评价激励机制,每件援助案件办理结束后,由办案法官根据刑辩律师志愿者的综合表现评分,实时做好案件质量监管评价,推动律师依法勤勉尽责地履行辩护职责。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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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8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