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5方面15项措施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6.06.2020  13:56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和促进作用,推动中小企业渡难关、快发展,助力厦门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据悉,《通知》从促进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透明度、提升采购效率和强化采购监管5大方面15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厦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记者了解到,2019年厦门市政府采购指标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全国第五,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一。

   【亮点举措】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优惠;

  ●采购人应当持续提升中小企业采购年度预留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从今年6月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或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实行中小企业中标服务费费率下浮优惠;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中小企业支付50%以上的预付款;

  ●中小企业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链接】

   工业软件产品奖励开始申报每年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2020年工业软件产品奖励开始申报,厦门市具有工业软件产品(含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简称“工业软件产品”)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企业都可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申请奖励的工业软件产品须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设备、产线和工厂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服务;用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行监测等环节;已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产品,经审核后,按该产品对应业务收入(2019年实际到账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记者 张诗)

【责任编辑:曾沁】